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文件
湖大新影行字 (2019)09号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方案(试行)
为加强学院学术研究,加大学院学科建设力度,营造深厚的学术氛围,加快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步伐,特别是为整合学院科研力量凝练学科方向,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学术团队建设服务于人才培养与“双一流”学科建设,达到学科评估指标的要求;
(二)学术团队建设服务于博士点申报,满足博士点申报的条件;
(三)学术团队建设服务于学院科研能力建设,有利于学院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学术团队的组建
(一)学院拟在广告学与媒介经济学、新闻学、传播学三个方向组建学术团队。
(二)每一团队设带头人1人,成员若干人。
(三)组建程序。
团队带头人采取申报评审制度,学院设定相应条件,自由申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团队带头人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时,由院长临时代替),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团队带头人系院党政联席会成员时,应回避)。
团队成员由本人申报,团队带头人遴选,学院批准。
(四)学院赋予每一学术团队相应责权,并与每一学术团队签订建设合同,学院将严格按照合同对学术团队进行管理,学术团队及其组成人员采用动态管理方式,三年为一周期,三年后考核,考核通过者可继续申请,未通过者,原团队带头人二年内不能再以带头人的身份申请组建团队。
三、学术团队的责权
(一)每一学术团队聘期(三年)任务
1.约束性指标(必须同时完成的指标)
(1)每年至少在SSCI源刊、A&HCI源刊、A2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4篇,在A3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6篇,在CSSCI源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10篇(前二类期刊除外);
(2)每年至少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3部;
(3)每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
2.激励性指标(奖励指标)
三年内每一学术团队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以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
(二)每个聘期,学院为每一学术团队提供45万元的约束性指标经费支持和10万元的激励性经费支持,经费可用于提升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培育、学术研究等,但经费支出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经费具体使用由学术团队带头人把关。
(三)学术团队科研活动可使用学院公用场馆。
四、学术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申报基本条件
1.带头人:正高职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及以上,在A2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成员: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新进博士。
五、经费管理、检查与验收
1.团队成功组建,签订合同后,拨付约束性指标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中期检查(只考核约束性指标)通过后,再下拨约束性指标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期满验收完成了约束性指标的,再拨付约束性指标经费的剩余金额。同时完成了激励性指标的,一次性拨付奖励10万元。
2.学院在中期对各团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拨付支持经费的依据。
3.聘期结束,学院组织验收,期满验收通过者,支持经费按本条第1款执行。
4.团队带头人每年须在全院职工大会上报告一次团队工作进展情况。
六、本方案从2019年11月起执行。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带头人申请表
申请方向: 广告学与媒介经济学 新闻学 传播学
申请人 姓 名 |
|
职称 |
|
已取得的学术业绩 |
主持国家项目情况 |
A2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文件要求 |
|
|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以上,在A2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
|
|
其他代表水平的业绩:
|
备注: 团队聘期(三年)应完成的任务 |
1.约束性指标(必须同时完成的指标) (1)每年至少在SSCI源刊、A&HCI源刊、A2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4篇,在A3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6篇,在CSSCI源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10篇(前二类期刊除外); (2)每年至少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3部; (3)每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 2.激励性指标(奖励指标) 三年内每一学术团队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以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 |
申请人工作目标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 |
学术委员会主任(或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成员申请表
申请方向: 广告学与媒介经济学 新闻学 传播学
申请人 姓 名 |
|
职称 |
|
带头人姓名 |
|
已取得的学术业绩 |
主持国家项目情况 |
A2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文件要求 |
|
|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新进博士。 |
|
|
其他代表水平的业绩:
|
备注: 团队聘期(三年)应完成的任务 |
1.约束性指标(必须同时完成的指标) (1)每年至少在SSCI源刊、A&HCI源刊、A2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4篇,在A3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6篇,在CSSCI源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10篇(前二类期刊除外); (2)每年至少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3部; (3)每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 2.激励性指标(奖励指标) 三年内每一学术团队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以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 |
申请人工作目标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团队 带头人 意见 |
团队带头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中期检查表
申请方向: 广告学与媒介经济学 新闻学 传播学
带头人 |
|
成员 |
|
本聘期已取得的业绩 |
论文发表 |
发表 篇A2以上论文; 篇A3论文; 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 |
专著出版 |
|
一般课题主持 |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 项 |
重大课题主持 |
国家社会基金重大课题 项;国家社会基金重点课题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课题 项 |
成果获奖 |
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 项;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项 |
其他代表水平的业绩:
|
备注: 团队聘期(三年)应完成的任务 |
1.约束性指标(必须同时完成的指标) (1)每年至少在SSCI源刊、A&HCI源刊、A2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4篇,在A3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6篇,在CSSCI源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10篇(前二类期刊除外); (2)每年至少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3部; (3)每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 2.激励性指标(奖励指标) 三年内每一学术团队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以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 |
团队自我评价意见 |
团队带头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 |
是否同意继续下拨支持经费: 同意 暂缓 学术委员会主任(或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聘期考核表
申请方向: 广告学与媒介经济学 新闻学 传播学
带头人 |
|
成员 |
|
本聘期已取得的业绩 |
论文发表 |
发表 篇A2以上论文; 篇A3论文; 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 |
专著出版 |
|
一般课题主持 |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 项 |
重大课题主持 |
国家社会基金重大课题 项;国家社会基金重点课题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课题 项 |
成果获奖 |
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 项;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项 |
其他代表水平的业绩:
|
备注: 团队聘期(三年)应完成的任务 |
1.约束性指标(必须同时完成的指标) (1)每年至少在SSCI源刊、A&HCI源刊、A2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4篇,在A3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6篇,在CSSCI源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10篇(前二类期刊除外); (2)每年至少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3部; (3)每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 2.激励性指标(奖励指标) 三年内每一学术团队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以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 |
团队自我评价意见 |
团队带头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 |
支持经费如何拨付: 奖励经费是否拨付 同意 不同意 学术委员会主任(或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聘用合同
甲方: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乙方: 团队
为加强学院学术研究,加大学院学科建设力度,营造深厚的学术氛围,加快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步伐,特别是为整合学院科研力量凝练学科方向,经学术带头人申请,学院评审并批准,同意由 教授在
方向组建学术团队,并同意由 教授聘用
等教师为团队成员,聘期三年。为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方案(试行)》(湖大新影行字〔2019〕09号),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权
1、审定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
2、为学术团队科研活动提供办公室一间;
3、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定期考核团队;
4、每个聘期为学术团队提供45万元的约束性指标经费支持和10万元的激励性经费支持,并按有关规定拨付。具体为:团队成功组建,签订本合同后,拨付约束性指标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中期检查(只考核约束性指标)通过后,再下拨约束性指标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期满验收完成了约束性指标的,再拨付约束性指标经费的剩余金额。同时完成了激励性指标的,一次性拨付奖励10万元。
二、乙方责权
(一)团队带头人责权
1、团队带头人有权遴选团队成员,有权根据工作表现解聘团队成员;
2、有权制订和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和考核团队成员;
3、有权按有关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支持经费;
4、每满一年在全院职工大会上报告一次团队工作进展情况。
(二)团队聘期(三年)任务
1.约束性指标(必须同时完成的指标)
(1)每年至少在SSCI源刊、A&HCI源刊、A2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4篇,在A3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6篇,在CSSCI源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10篇(前二类期刊除外);
(2)每年至少出版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3部;
(3)每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
2.激励性指标(奖励指标)
三年内每一学术团队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以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
以上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需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带头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