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文件
湖大新影行字 (2019)11号
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支持我院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提升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和学术水平,学院设立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项目;为规范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院正常在籍的所有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经费资助。
第三条 参加学术会议并申请资助者,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并事先得到导师同意并经学院批准:
1.会议必须为本专业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地方性学术会议,不包括商业性的学术会议和一般业务培训会议。
2.参会研究生须有会议正式邀请函,并有正式录取的论文,且被邀请参会宣读,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3.一篇论文只限一人参会,且为第一署名人参会。
4.学院的资助仅限于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包括旅游观光费用)。
5.每位研究生每年最多资助一次。
第四条 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资助者,应履行以下申请手续:
1.参会前申请者须填写《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审批表》,并提供征文通知或会议邀请函,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以及学院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2.会议结束后申请者提交有关参会材料,包括征文通知或会议邀请函、会议论文集目录、提交会议论文以及会议议程、审批表、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交通住宿票据,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报账。
第五条 本规定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制定当年起施行。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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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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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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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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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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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及身份 |
( )学术会议的组织(主持)者 ( )学术会议大会报告人 ( )学术会议分会(组)主持人 ( )被邀请在会议上宣读论文者 ( )普通参加者 |
学术会议信息 |
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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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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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性质 |
( )国际学术会议 ( )境外学术会议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地方性学术会议 |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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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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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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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规模 |
人 |
导师意见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院审核意见 |
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字 财务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请在表中()内打√或×;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供会议邀请函、会议通知,会议结束后应补充会议论文、会议议程、会议通讯录等证明材料及一份会议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