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雷锋月”摄影大赛参赛通知

湖大新影   2019年03月18日  点击:[]


“雷锋月”摄影大赛

服务人民、助人为乐,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雷锋精神是一种文化精髓,是时代精神的凝结,更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延续。为迎接雷锋月,倡导雷锋精神,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将开展“雷锋月”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雷厉“锋”行在身边

二、活动期限: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5日

三、面向对象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全体在读学生

四、主办方: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五、作品要求

1.每位参与者可上交1~5份作品。

2.参赛作品素材需与“传承雷锋精神,争当时代先锋”主题有关,展现各种好人好事。题材风格不限,思想进步,创意新颖。

3.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组图作品标好序号。

4.参赛作品题目自拟,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取材新颖,杜绝抄袭,问责自负。

5.所有参赛作品如有老师指导,须注明。

6.参赛作品须添加必要的文字说明,并注摄影时间、地点,字数要求为50~200字

7.参赛作品不能是经过Photoshop等图片编辑工具编辑合成过的照片,但允许作品的简单调整处理(如调色、裁剪等),使用胶片相机、数码相机、手机拍照均可。

8.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循投稿时间,逾期的稿件将取消参赛资格。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大赛的所有参赛章程。

9.作品一经接收,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有权对部分作品进行使用、展出。

10.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的作品将自动失去评奖资格

1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

六、奖项设置

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奖品:湖大订制产品。

七、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参赛作品均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1.公众号参赛入口进行参赛申请表填写与作品投递

2.将参赛作品与参赛申请表打包发送至新影院宣传部邮箱。参赛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获奖选手将获得表彰及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则会被存档并展出。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