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学院文件
湖大新影行字(2020)08号
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课程进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教学效果佳的教学骨干,学院决定实施教师国内课程进修计划,分批派遣专任教师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进行课程进修,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
二、选派对象
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承担新开课程或开新课程的教师。
三、选派程序
学院教学副院长提出选派人选,报院长审批。
四、资助费用
每学年资助1—2名教师参加短期进修,进修时限3-6个月。
资助内容包括进修费(具体费用额度按所在进修高校规定执行)、租房费、往返交通费(不超过两次往返火车票)、餐费补贴50元/天,其他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实报实销,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人。
五、进修要求
1、教师进修要贯彻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按需培训的方式,从政治思想和业务两方面进行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2、积极参加进修高校的专业建设所需的1门重点课程及1门密切相关课程的随堂听课、教学考察以及教学交流等活动。
3、了解所进修高校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六、考核要求
进修结束后,教师需完成以下任务:
1.提供进修学校出具的课程进修成绩合格证明。
2.提交不少于重点课程的2/3课时数、密切相关课程的1/2课时数的“教学进修听课记录”(见附表)。
3.向全院或所在系专业教师作课程进修汇报与分享。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教学进修听课记录表
附:教学进修听课记录表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授课教师 |
授课对象 |
授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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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时数: 学分/ 小时; 授课地点: |
教学内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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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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