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文件
湖大新影行字 (2019)12号
关于资助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暂行规定
为支持我院教师参加学术活动,营造深厚学术氛围,提高我院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经2019年12月16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设立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基金,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资助人员范围
资助人员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下列人员不属资助范围:
1.由学院提供科研启动费者,在相应聘用合同期内;
2.由学院提供“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者,在相应合同期内;
3.有学院立项的教改项目,参加教学研究会议者。
二、资助经费支付范围
教师参加新闻传播领域或影视艺术领域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本基金支付,参加会议发生的其它经费和参加商业性的学术会议与一般业务培训会议的经费,不予报销。
三、有关规定
1.每位教师每年可申请1次符合规定的学术会议经费资助。
2.申请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的教师须有会议正式邀请函,并有录取的论文,且被邀请参会宣读,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3.一篇论文只报销第一署名人的相应经费。
四、申请程序
申请参加学术会议经费资助者,应遵循以下申请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参会前填写《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审批表》(附表1)。
2.凭会议邀请函,至学院分管科研院领导及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
3.会议结束后申请者提交有关参会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会议议程表、会议论文集目录(如有)、参会论文摘要、学院审批表、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交通、住宿票据等,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报账。
五、本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附表1: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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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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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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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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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及身份 |
学术会议的组织(主持)者( ) 学术会议主题发言人( ) 学术会议分会(组)主持人( ) 学术会议分会(组)点评人( ) 普通参加者( )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学术会议信息 |
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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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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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性质 |
国际学术会议(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地方性学术会议( ) |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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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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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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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规模 |
______ 人 |
学院审批意见 |
分管科研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财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请在表中()内打√,在______内填写;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供会议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会议结束后应补充提供会议议程表、参会论文摘要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