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职场“碰瓷人”提供了生存空间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何勇海
日前,媒体报道了职场“碰瓷”事件。北京海淀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向社会公布,白皮书显示,一批专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的职场“碰瓷人”正在增多,上岗后有意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工作一两月后以企业没劳动合同等起诉,要求双倍赔偿。白皮书公布的10个劳动争议案例中,劳动者违反诚信,钻法律空子索要双倍工资、加班费的案件就占5件。
职场上出现了专业“碰瓷”者,不免让人慨叹不已。
每当出现此类案件,庭审一般都免不了是维权还是“碰瓷”之争,判决结果也大相径庭,有的“碰瓷人”一年告倒多位东家,仲裁胜诉率接近100%,有的则“出师未捷身先死”,被定性为恶意诉讼,“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人认为,职场“碰瓷人”的出现,一是司法惩戒功能薄弱、违法成本低所致——法院在发现劳动者有恶意诉讼行为时,惩处手段非常有限,二是利益驱使所致,为牟取个人利益而弄虚作假、铤而走险。
事实上,职场“碰瓷”者大增,根源还是在企业身上,与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有增无减、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的高败诉率有着直接联系。
近年来,由于就业形势严峻,职场乱象环生,劳动者权益往往较为逼仄。再加之效益普遍不景气,一些强势企业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以节省用人成本,在发放工资、安排劳动时间、缴纳社保等方面,也或多或少存在问题,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给职场“碰瓷”者留下了生存空间。
因此,职场“碰瓷”案呈爆炸式增长,不能一味指责劳动者不诚信或利欲熏心,企业也有很多很大的责任。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到损害;如果企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劳动者便会选择“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以说,职场“碰瓷人”增多,恐怕大多是企业不诚信导致的结果,甚至是某些企业的违法违规用工倒逼了“碰瓷”者“自学成才”。
试问,若企业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完善了规章制度,弥补了用工“短板”,还会授人以柄吗?职场“碰瓷”者自然也就没了钻空子的机会。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不仅单单要提醒企业警惕职场“碰瓷”者恶意索赔,建立维权“常客”求职黑名单,并对“碰瓷”者穷追猛打,同时还要下猛药整治无良企业,通过公正的司法监督构建守法自律的劳资关系,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