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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简介

湖南大学机关一部门工会   2019年04月19日  点击:[]

    一、工会简介

湖南大学工会是在校党委和湖南省教育工会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成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湖南大学工会正式成立于1950年10月27日,首届工会主席为朱剑农。文革中工会工作停止,1980年恢复工作。1984年开始,工会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四年一届,每年一次。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已于2010年1月正式召开,并选举产生了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下设五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民主管理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文体宣传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目前全校共设有36个部门工会,其中:院(系)部门工会23个,机关总支部门工会5个,直属单位部门工会8个。全校现有工会会员4656人,工会小组198个。现任工会主席唐亚阳。机关设办公室、民主管理工作部、文体工作部、财务室、教职工活动中心。

学校工会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即: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平台,组织、代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中心任务,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为学校的发展建设事业做贡献;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关心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工程;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根据女职工特点,做好女职工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教职工之家”活动,将工会组织建成党政靠得住、单位离不开、群众信得过的教职工温暖之家。

湖南大学工会在和谐校园建设中起到了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学校稳定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得到了上级工会和校领导及教职工的充分肯定。2000年荣获“全国教育工会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被评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2006年被湖南省教育工会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称号;2007年,评为湖南省“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8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0年,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连续多年被湖南省教育工会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称号。另外,还多次荣获湖南省财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芙蓉杯”竞赛先进集体、 湖南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工会全体工作人员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凝炼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工会职能,以创新思维树立中国特色高校工会新形象。

二、工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指示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会工作。

2、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校工会各工作委员会及部门工会落实工作计划情况,及时指导、总结并组织工作交流。

3、负责学校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及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

4、负责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强对校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5、代表教职工参加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有关会议,参与学校合同领导小组工作,参与各合同专业组招标工作。

6、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

7、组织开展创建“教职工之家”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会工作的指导。

8、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文艺、体育活动,负责全校教职工文体协会工作,指导各协会开展活动,做好教职工中心的管理与开放工作。

9、做好全校女职工工作,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0、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做好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11、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实施“送温暖”工程,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加强对劳动模范的管理。

12、负责做好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13、严格执行《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教职工福利费。

14、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