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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课程进修管理办法

  2020年05月08日  点击:[]

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学院文件

湖大新影行字(2020)08号



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课程进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教学效果佳的教学骨干,学院决定实施教师国内课程进修计划,分批派遣专任教师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进行课程进修,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

二、选派对象

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承担新开课程或开新课程的教师。

三、选派程序

学院教学副院长提出选派人选,报院长审批。

四、资助费用

每学年资助1—2名教师参加短期进修,进修时限3-6个月。

资助内容包括进修费(具体费用额度按所在进修高校规定执行)、租房费、往返交通费(不超过两次往返火车票)、餐费补贴50元/天,其他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实报实销,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人。

五、进修要求

1、教师进修要贯彻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按需培训的方式,从政治思想和业务两方面进行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2、积极参加进修高校的专业建设所需的1门重点课程及1门密切相关课程的随堂听课、教学考察以及教学交流等活动。

3、了解所进修高校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六、考核要求

进修结束后,教师需完成以下任务:

1.提供进修学校出具的课程进修成绩合格证明。

2.提交不少于重点课程的2/3课时数、密切相关课程的1/2课时数的“教学进修听课记录”(见附表)。

3.向全院或所在系专业教师作课程进修汇报与分享。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二○年五月六日



附:教学进修听课记录表


附:教学进修听课记录表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授课教师

授课对象

授课时间






课程学时数:    学分/     小时;   授课地点:

教学内容记录


听课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