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拟同意聘用刘娟博士的公示
根据《湖南大学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湖大人字〔2016〕24号)、《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教师招聘工作流程》(2018年1月15日院党政联席会议修订)等相关规定,经试讲、院教学委员会评议、师德师风考察,党政联席会研究,拟同意聘用刘娟为我院助理教授,现予公示(相关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天,从2020年4月1日至4月3日。若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731-88821699。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2020年4月1日
附件:刘娟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娟,女,1989年1月出生。
二、应聘岗位
教学科研岗助理教授。
三、教育背景:
本科毕业于西北大学文学院,获戏剧影视文学和新闻学学士;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博士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联合培养。研究方向:新媒体,国际传播。
四、代表性学术成果
A3类期刊论文2篇, CSSCI论文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