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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3年05月10日  点击:[]

为保证201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正光

成员:郭建勋、彭祝斌

2、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龙跃君

成员:刘再华、赵智勇

二、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1.综合面试时间安排

研究方向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认知句法语义、外语教学

句法学与语义学、翻译学

5月11日(周六)上午8:30

外国语学院323室

语言测试、二语习得

英美文学

5月10日(周五)上午8:30

外国语学院323室

文化传播

5月14日(周二)上午9:00

湖南大学教学北楼306室

5月11日-5月15日 考生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5月17日 学院发放拟录取博士生调档函;

5月21日~22日 研究生院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

5月23日~29日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反映,电话0731-88822856;

5月30日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

2.综合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中须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3.评分标准

综合面试由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复试情况表逐项给分后,再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三、拟录取办法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给学院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201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