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研究方向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认知句法语义、外语教学、 句法学与语义学、翻译学、 认知语言学 |
3月16日(周日)下午2:00 |
外国语学院322室 |
语言习得、英美文学 |
3月16日(周日)下午2:00 |
外国语学院二楼大会议室 |
文化传播 |
3月18日(周二)上午10:00-11:30 |
新闻影视学院北楼208室 |
比较文学 |
3月16日(周日)下午2:00 |
文学院第二会议室 |
1、需携带证件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准考证、工作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参加复试。
2、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核及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成册(交报考学院存档),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是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外校教授、专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8)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10) 自我评价书。
二、复试工作细则
1.复试时间安排
研究方向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认知句法语义、外语教学、 句法学与语义学、翻译学、 认知语言学 |
3月16日(周日)下午2:30 |
外国语学院323室 |
语言习得、英美文学 |
3月16日(周日)下午2:30 |
外国语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
文化传播 |
3月18日(周二)下午2:30 |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三楼会议室及广电系办公室 |
比较文学 |
3月16日(周日)下午2:30 |
文学院第二会议室 |
2.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中须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3、评分标准
由复试专家组老师根据考生复试的综合表现情况共同商议评分。
三、拟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录取要求如下:
1、严格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计划录取。
2、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及格)的考生予以录取。
3、导师为其缴纳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的考生予以录取。
4、在学校要求时间节点内调档的考生予以录取。
5、参加体检且体检的考生予以录取。
6、如超过导师招生计划,对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的本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
四、体检:
时间:普通招考考生体检时间定在2014年3月17-18日,招生资格审核制、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拟录取博士生体检时间定在2014年3月16日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东方红广场往后走约200米)
咨询电话:88822339 体检流程:
1. 缴纳体检费50元 /人,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地点: 南校区医院财务室
2. 体检表上贴1寸近照,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 抽血检查时间:上午8:00 - 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4. 体检时间:上午8:00 - 11:30,下午2:30 - 5:3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6日